記者戴淑芳/台北報導
食藥署稽查全台 ?50家米麵濕製品製造業者, ?48家登錄與 ?GHP不符規定,要求業者限期改善。另外,產品共計抽樣 ?92件, ?6件不合格,地方衛生局已裁處 ?13萬元罰鍰。
食藥署南區管理中心主任劉芳銘表示,這次針對全台 ?50家小型米麵濕製品製麵廠,屬過去有違規紀錄,或未曾被稽查過的高風險名單。結果發現, ?48家不符 ?GHP規定業者主要缺失為:添加物與食材混放,未落實三專管理;員工無體檢報告;天花板、地面有孔洞或發霉、食材未離地保存就丟在地上等。
產品抽驗 ?6件不符規定,包括台南市成華製麵的小拉麵驗出苯甲酸 ?1.61g/kg違規量最高,油麵也驗出苯甲酸 ?0.26g/kg以及不得殘留的過氧化氫;新北市新生製麵廠的烏龍麵違規殘留過氧化氫;桃園市正一鼎麵條商行的陽春麵驗出苯甲酸 ?0.81g/kg;南投縣統一製麵廠的水餃皮驗出苯甲酸 ?0.13g/kg;台南市阿雲製麵廠的油麵檢出苯甲酸 ?0.08g/kg。地方衛生局已裁處 ?13萬元罰鍰。
劉芳銘指出,米麵類製品為國人主食之一,因高營養與高水活性等特性,不易久存。這些小型製麵廠的產品主要銷往小吃店、零售批發等處,一旦環境衛生不佳,業者就必須違規添加防腐劑和殺菌劑,形成惡性循環,恐造成食安漏洞。
劉芳銘呼籲食品業者應落實自主管理,如有 ?GHP不符合規定,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,可開罰 ?6萬元以上、 ?2億元以下罰鍰;食品添加物使用不符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規範暨規格標準」規定,可開罰 ?3萬元以上、 ?300萬元以下罰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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